劳动法和民事诉讼法没有关于劳动纠纷立案后应在多长时间开庭的规定。但是民事诉讼法对案件的审结时间做了规定。
劳动纠纷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因此,劳动纠纷的一审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六个月内审结。二审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