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服务。
它是为全体用户提供经常性服务,是所有用户都可以享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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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服务,包括每天清扫公共楼梯、道路、绿化池,上门为单位和用户收集清运垃圾、清洗每天的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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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期清洗消毒楼宇公共食用蓄水池,保持池内的自来水卫生;在每次清洗水池的同时,清洗楼梯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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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月派员挨家挨户上门登记计算,交缴水电费;对所管理的楼宇公共水电设施的维护保养、楼梯过道的公共照明维护,随时更换坏了的灯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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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维护小区环境,设卫生监督员每天流动检查,制止各种有损市容、市貌的乱搭乱建、乱倒、乱放、乱涂等违章行为,保障全体用户的利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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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小区内的治安服务,设立治安岗亭和流动巡逻队伍。
(二)专项服务。
它是为某些用户群众提供的服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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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高层用户24小时开启、维修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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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期翻新、粉刷楼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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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检修各种公用设施,如高层供水水泵、消防设备、配电房等动力设备;专项服务的收费,按各用户的建筑面积合理负担。
(三)特约服务。
它是为满足用户特别需要而提供的个别服务,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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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保管自行车、摩托车、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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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代管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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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约定期上门清扫室内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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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洗衣物、被褥、缝制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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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代购商品、代送煤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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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代搬家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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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代接送小孩上学、入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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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土木工程维修、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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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园林绿化的设计、种植保养和出租时花盆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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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维护室内水电设备、家用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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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户委托的其他服务项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