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是在无锡吗,2020年8月22日,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无锡市市区共有产权保障房管理暂行办法》(锡政规〔2020〕1号),《暂行办法》规定,从文件发布之日即2020年8月22日起施行,并明确《无锡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锡政发〔2008〕84号)《无锡市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试行办法》(锡政办发〔2008〕84号)同步废止,无锡市市区范围内停止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五项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夫妻双方及未婚子女为一个单位申请家庭,
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年满35周岁。
2、具有本市市区户籍满5年。
3、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
4、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
5、家庭金融资产、车辆等情况,
符合本市市区住房保障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