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
2、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一审不判离的话原告可以在接到判决之后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但二审改判的概率很小)而二审一般又要3个月的时间。也可以不上诉而是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重新进入一审程序时间同上。如果法院依然认为夫妻双方感情没有破裂可能再次判不离。那就只好再等6个月进入第三次起诉。因此现实中才会出现有的离婚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