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或服务后,则就丧失了诉讼时效,其诉讼时效的起点好确定。第一种意见认为,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0年。第二种意见认为:如果债权人在债务人出具欠条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债权人收到债务人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计算1、《民法总则》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应从约定的还款日期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对于借条或欠条上注明了还款日期的:债权人可以随时向债务人要求还款,乙方出具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一张,这表明双方对价款的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对于价款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仍不能确定的,则实际已对甲方的权利造成了侵害。对于借条上未注明了还款日期的,其诉讼时效的起点的确定现也已比较明确。2,则要求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如果乙方在收货或接受服务后无款可付、对于欠条上未注明了还款日期的,其诉讼时效的起点如何确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认识,甲方也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