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署孩子名是否妥当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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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买房署孩子名是否妥当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买房署孩子名是否妥当

一、买房署孩子名是否妥当

买房署孩子名经购房者同意即妥当,但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孩子未经购房者同意将该房擅自出售且买家是以正常价格购买的、购房者无法要求取消交易,孩子死亡、该房作为遗产被划分继承等。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农村房子是否可以买卖

农村房屋买卖,只能发生于同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也就是说购买者必须是当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的一员,且卖房者不能以“一户一宅”的名义再次申请宅基地

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规定: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买房署孩子名是否妥当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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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假冒他人署名不属于侵犯署名权,属于侵犯姓名权。侵犯姓名权的行为一般有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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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首先,必须明确说明一点,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如果被告拒绝出庭,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审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其次,对于离婚诉讼拒绝出庭,法院虽然可以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审理案件。但是,具体是否判决双方离婚,还要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去判断是否支持双方离婚。因为,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法院判决啥双方离婚的唯一依据和理由就是,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无法在一起生活。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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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金怎样保管更为妥当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备用金怎样保管更为妥当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以便于灵活地开展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出纳人员应当了解本单位的备用金保管和使用情况,按照规定办理预借和报销手续,保证备用金的安全与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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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企业各部门填制“备用金借款单”,一方面财务部门应管理需要核定各零星开支,另一方面则凭此单据支给现金。
(2)各部门零星备用空一般不得超过规定数额,若遇特殊情况,应由管理部门经理核准。
(3)各部门借支零星备用金时,应将取得的正式发票定期送到备用金管理人员(出纳人员)手中,冲转借支款或补充备用全。
2、备用金保管
(1)备用金收支应设置“备用金”账户,并编制“收、支日报表”递交财务经理。
(2)备用金应根据取得的发票定瑚编制备用金支出一览表,及时反映备用金支出情况。
(3)备用金账户应做到逐月结清。
(4)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与备用金相关的各种票据。
3、备用金的预借
(1)备用鑫管理一般有定额管理和非定额管理两种方法。定额管理是根据各部门的实际需要和单位的财务负担能力核定并报有关领导批准的备用金定额;非定额管理是按每次业务所需备用金管理额预借并按报销垒顿核销的备用金。
(2)财会部门应会同单位有关部门制定备用金的使用范围,开支权限,领款、报精手续及报销期限,并在预借时向专门负责人予以书面说明。
(3)领用备用金时,应借记“其他应收款-A部门(××个人)备用金”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
4、备用金的报销
(1)定额备用金的报销。各部门在使用备用金后要到财务部门报销,报销期限至少每月一次,报铺时出纳员接审核无误的报销单据支付现金给备用垒管理人,补足其原定额。只有等到期末终了、撤销定额备用金或调换经办人时才全部交田备用金。
(2)非定额备用金的报销。非定额备用金一般系根据特定业务的需要而预借,因此并非长期保留项目,而是在业务办理完后凭有关票据到财务部门一班性报销,多退少补,一次结清,下次再用时则重新办理手续,管理上与差旅费的预借和报销十分类似。
【例】月末生产部门备用金保管员小刘报销办公用品支出300元。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制造费用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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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5-3】年度终了,收回生产部门备用金1 000元,待重新核定后再设立备用金。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现金 1 000
贷:其他应收款——生产部门备用金 1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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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经营债务应按出资比例或约定方式由各合伙人以自有资产清偿。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合伙人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超出份额的合伙人可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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