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能。
2、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即:延续至医疗期满。
3、根据原劳动部于1994年12月1日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的期限由劳动者累计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决定,从3个月到24个月不等。
4、除了医疗期内不能因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外,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也不得轻易解除劳动合同。即: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在医疗期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过失性辞退)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此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