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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宅基地安置可以怎样给

帮助5人 4.5w浏览 匿名 2022-10-16 广东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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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出台关于宅基地拆迁补偿的法律法规,我们国家实行的是房地一体化原则,征收农村房屋,对房屋进行了补偿,也就是对房屋下边的宅基地使用权进行了补偿,因此不再单独对宅基地补偿。
    但是一些地方农村房屋修建的层数较多,于是就出现了宅基地面积小,房屋面积大的情况,为降低拆迁成本,拆迁方将房屋评估一个较低价格,然后再对宅基地进行单独补偿,这种补偿方案,看起来房地都有补偿,实际上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补偿甚至可能低于只补偿房屋的方式。
    还有一种情况会对宅基地单独补偿,就是被征收人已经取得了宅基地,但是还没有来得及建房就遇到征地拆迁,这个时候,由于宅基地上没有房屋,所以,要对宅基地使用权单独补偿,这种情况下,要么重新安排一块面积差不多的宅基地,要么按照农村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全文
    12 202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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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宅基地安置可以怎样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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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村宅基地拆迁与安置办法有什么内容?
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执行。地上建筑物补偿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合法面积为准计算,构筑物按实计算。青苗补偿按征地时实际种植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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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怎么把老宅给小孩子
[律师回复] 解析:
当夫妻二人决定结束婚姻关系时,若需将所持有之房产转让于其未成年子女名下,则具体所需办理的相关手续如下:
首先,需要当事人提供离婚协议、离婚证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房产证等重要资料,并前往所在地区的房产管理机构进行兹有赠与过户程序的申请;
其次,虽然依据国家与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直系亲属间的房屋赠与并不强制要求进行公证手续,但是为了确保法律效力和公正性,建议当事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公证;
接下来,当事人还需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最后,赠与人应按照约定将房屋实际交付予受赠人,而此处的交付应以完成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标准。
若在未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前提下,当事人之间已经签订了书面赠与合同,并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由受赠人保管,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同样可以视为赠与行为已经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住宅安全权属于人身权利吗
[律师回复] 解析:
答案是否定的。
所谓人身权益即非物质性的人身利益,相较于安全感而言,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人身权益涵盖了人格权和身份权等多个方面,具体体现为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及人格尊严权等核心内容。
由此可见,住宅安全权并不等同于人身权,它恰恰是人身自由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综合来看,人身自由权包含但不限于通信自由权、人格尊严的不可侵犯权、人身自由的不可侵犯权以及住宅安全权等多项内容。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人身权益主要由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部分构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人格权主要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或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以及荣誉权等诸多方面。
其次,身份权则主要包括亲权(父母基于其特定身份对未成年子女在人身、财产方面进行管教和保护的权利)、亲属权(父母与成年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的身份权关系)以及配偶权等多种类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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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拆迁安置房
依据《土地管理法》农业人口可以分配宅基地,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性质。在宅基地上拆迁的安置房通常仍然是集体土地宅基地性质,安置房属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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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人,死的人38岁大概赔多少钱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交通事故导致的受害者死亡赔偿金额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所述: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并参考的数据来自于本次交通事故所涉及到的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该地区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这两个重要指标。
然后,将此数据乘以20倍即得出了初步的死亡赔偿金计算基础。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受害者的年龄已经超过60周岁,那么在计算过程中,每增加1岁就会相应地减少一倍的赔偿金额;
而当受害者的年龄超过75周岁时,其赔偿金额则会进一步降低至五倍。
此外,如果侵权行为对受害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损害,那么侵权方必须承担支付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用等与治疗和康复相关的合理费用,同时还要赔偿因为受害者无法正常工作而导致的收入损失。
如果受害者因此次侵权行为而致残,侵权方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用及残疾赔偿金;
若受害者最终不幸离世,侵权方还应赔偿丧葬费用及死亡赔偿金。
关于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方法,我们可以参照以下公式: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20年(但对于年龄超过60周岁的受害者,其年龄每增加1岁,赔偿年限就会相应减少1年;
而对于年龄超过75周岁的受害者,其赔偿年限则仅为5年)。
最后,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也应纳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的计算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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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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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安置宅基地能买卖吗
安置宅基地也可以买卖,但买卖宅基地有严格的条件限制,比如双方都是村集体内的成员,转让宅基地需要经过村集体的同意,转让了本人的宅基地以后不能再申请宅基地,转让宅基地就意味着一并转让了自建房,其他情况下买卖宅基地的行为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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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脑门摔了一个大口子,这个学校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解析:
当未成年人在校园内遭遇伤害事件时,其理赔依据仍需遵循普遍适用的人身损害赔偿法规。
一般而言,赔偿项目可能包含如下几个方面:
若受害者遭受了人身损害,且因此而导致就医治疗所需支付的各种费用以及因误工所带来的收入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必要的营养费等,这些均应由赔偿义务方进行全额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学生并不具备工作能力,故误工费这一项在此情况下无需考虑。
)当然,若受害者因此次事故产生了精神上的创伤,那么他们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关于医疗费部分,其具体金额将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记录、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来加以确定。
若赔偿义务方对于治疗的必要性或合理性持有异议,则应承担起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金额,应以一审法庭辩论结束之前实际发生的数额为准。
至于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需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待实际发生之后再行提起诉讼。
然而,若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能够确定某项费用必然会发生,那么该费用便可与已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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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不安置宅基地怎么办?
可以找当地的政府解决安置的问题,一般可以先找当地的政府进行裁决,如果对裁决有任何不服的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时就需要先提交起诉状,再者就是案件的证明材料,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获得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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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新交规儿童不坐安全座椅扣几分
[律师回复] 解析:
儿童若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座椅,将面临罚款300元及驾驶证记三分的处罚。
然而,当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及成年亲属朋友携带领绐年龄低于四岁的孩子驾驶或乘坐小型和微型客运车时,必须位于车辆后方规范使用儿童安全座椅,除非儿童因为健康问题或者身体方面的限制而无法使用该设备。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四)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九)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十)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十三)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四)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五)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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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通住宅可以办营业执照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一般而言,住宅区并未被允许办理营业执照;
若欲申请个体营业执照,通常需具备商用或商住两用房屋。
然而,部分地区已实行"住改商"政策,即通过合法手续将住宅属性房屋转变为商业用途来申领营业执照,因此具体实施情况取决于当地法规。
一、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如下:
1.收集所有股东的身份证以及地址资料。
2.进行企业名称预审。
3.带着审核通过的名称及其他相关资料前往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4.在工商局领取并刻制印章。
5.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6.办理国家税务证书与地方税务证书。
7.前往银行开立基本账户。
二、申请办理设立登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申请人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3.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4.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或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5.申请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时,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及自然人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宅基地按照人口拆迁安置房分配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实施宅基地拆迁过程中,其赔偿原则主要依据户口与产权面积两个因素来决定。
其中,土地补偿费属于集体财产,需全数返还给集体经济组织,且须公平合理地分配给该组织内的全体成员。
而对于未在宅基地所在地取得户籍的人员,我们通常会判定他们并不具备该村落的村民资格,因此无法享受到与该村村民同等的拆迁待遇。
此外,宅基地拆迁还应给予住宅费用等相关补偿。
关于具体的补偿标准,请参照当地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
在征收土地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同时还要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对于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的方式来确定。
在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时,需要全面考虑到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数量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并且至少每隔三年就要进行一次调整或者重新公布。
至于房屋补偿费(即房屋重置费),它主要用于弥补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所遭受的损失,具体金额将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进行划分,并以平方米单价的形式进行计算。
另外,周转补偿费主要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因临时居住房或自寻临时住处所带来的不便,其数额将根据临时居住条件进行划分,并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每月进行补贴。
最后,奖励性补偿费旨在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自愿迁往郊区或者不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均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进行最终确定。
其计算公式可以表示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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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宅基地拆迁安置费多少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等于搬迁补助费加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下面就关于宅基地拆迁安置费多少的相关内容做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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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开发商没办大证就交房了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交付商品房给购房者,则此举将被视为违法交房行为。
这不仅会对购房者在未来申领房产所有权证书带来影响,同时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按照常规程序,房地产开发企业需首先完成商品房的主体建筑施工,接着递交《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及其他相关报告至当地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只有在通过竣工验收后,才能正式通知购房者前来接收商品房,并在交付前向购房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与《住宅使用说明书》。
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提供上述文件,购房者有权拒绝接受房屋验收。
购房者可参照先前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对房屋进行详细检查,核实房屋面积及相关配套设施是否符合约定。
如发现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中约定的面积相差超过3%,购房者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退还多收取的款项或给予适当赔偿。
此外,还应依据其他合同条款逐项进行验收,一旦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务必及时提出维修申请,并以书面形式予以记录。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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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违规减持,有什么处罚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股东违法违规减持的行为的惩罚措施,通常包括罚款、严厉警告等。
如果这些行为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带来了财产上的损失,那么他们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为这些损失负责并作出相应的赔偿。
如果股东通过这种方式逃避债务,并且对债权人的利益产生了极其严重的伤害,那么他们就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起连带责任。
作为公司的股东,他们应该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依法行使自己的股东权力,不能滥用这些权力去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同样地,也不能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来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如果股东滥用股东权力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带来了损失,那么他们必须依法承担起赔偿责任。
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并且对债权人的利益产生了极其严重的伤害,那么他们就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起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二)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重庆出租车监督卡在哪里办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出租车司机朋友们,请您知晓,出租车监督卡的申领业务需前往当地出租车管理处进行申请办理。
同时,为了保证驾驶人员的综合素质与能力,我们的上级部门也考虑到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与服务特色,给予了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更多自主权,允许其自行制定并增设相关的考试项目。
在此,我们再次重申,每位出租车驾驶员都需要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行车安全。
法律依据: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第九条拟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应当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第十条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提供符合第十条规定的证明或者承诺材料:
(一)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材料;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的材料;
(四)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五)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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