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费用收取标准如下:
经政府审批通过后,农民获准使用宅基地时,需支付土地证书工本费每户人民币伍元;
若所申请的宅基地为耕地性质,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则需按规定补充占用同等面积的耕地,以达到土地占用与补足之间的平衡关系,同时,此事还须向省级国土资源厅逐层进行报审直至获得最终审理批准。
在原有宅基地原址上进行住宅改建的情况下,如未超出原始面积,则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但仍需办理相应的用地手续;
若改建面积超出了原有范围,则需执行“占一补一”原则,即开垦等同于超额部分的耕地面积进行补偿,或缴纳耕地开垦费作为替代方式。
法律依据:
《土地登记规则(修正)》第一条收费原则土地登记费的收取本着“收费适度,负担合理,保证工作需要”的原则,既考虑用地单位和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又能保证土地登记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