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不满30天就走了的,是否违法要看辞职的理由是什么,如果是因为单位存在以下情况所以离职的,则不违法: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况下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反之如果不是因为上述原因离职的,则不到三十天就走是违法的;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辞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