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参与国内期货投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及投资范围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以专业的期货投资团队、乙方以人民币货币资金方式合作参与国内期货投资。投资范围仅限于国内合法期货交易所现有或将来合法上市之商品或金融期货,其它产品或项目的投资不属于本协议之投资范围。 二.账户管理约定
1.乙方同意以甲方的名义在国内合法期货公司开立期货交易账户并由甲方全权负责日常期货交易、帐户资金往来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作出交易决策和下达交易指令)。
2.甲方同意乙方有权适时查看和监控双方合作账户的日常交易和资金权益变动情况,但不得干预甲方的日常交易,更不得自行交易。
3.乙方对合作账户的查看和监控原则上应在非期货交易时间进行(国内商品期货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0--3:00;金融期货交易时间为上午9:15--11:30,下午1:00--3:15分)。倘若由于某些特殊原因乙方需要在交易时间查看账户情况,则须及时与甲方沟通并保证不影响甲方正常交易。
4.甲乙双方同意合作期间对合作账户密码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任何一方不得私自修改密码。 三.投资额度及利息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