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只能建立一份劳动合同关系,所以社保只能由一家公司为你缴纳。但代扣代缴个税的应纳税所得,不是只有劳动合同报酬一项。比如你在A公司工作,并在A公司缴纳社保,但你的所得未及个税起征点,故在A公司你实际未缴纳个税。你业余创作了一部文学作品,授权给B公司并获得了稿酬,B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在支付稿酬时为你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这样你实际上就是在两个不同的公司名下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和社保。如果你的问题指的是能不能在两个不同的公司名下缴纳劳动合同报酬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保,那么法律规定是不能,但实际操作中有很多这样操作的案例。比如有的律师是在企业工作,但是律师证挂在律所,那么企业如果管理不规范,他就可以不在企业缴纳社保,而是在律所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