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生效日期为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之日。
法律规定,集体合同报送给劳动行政部门后,如果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则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报送后的第十六日集体合同即生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