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实施破坏监管秩序行为的,实施破坏监管秩序行为造成严重影响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对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
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殴打监管人员的;
(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
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殴打监管人员的;
(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