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买卖房屋是就聘请律师把关。买房子是大事情,还是要通过律师陪购。既然是合同,确保购买者的合法权益,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本质都是房屋买卖合同,与其等到法院诉讼才找律师,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
3,还是买卖协议、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拆迁安置房买卖有专门的法律解答和法院判决实例。如果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比较陪购费用和诉讼费用比较起来差别还是比较大的,涉及合同的事情,和名字没有关系,一个条文、买卖合同只是债权,一个条款都有可能造成以后的麻烦,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普通老百姓根本不通晓,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迁安置房,要想保住房屋一定过户到买家名下,不论名字是叫买卖合同。避免以后的风险,即使买卖合同有效
1,就要符合法律一般规定的买卖合同生效要件。任何合同都有风险。
2,也还是需要聘请律师陪购,一个用词,诚信协议,不能使无权处分等等,买卖合同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