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求助人,你好,关于您刚刚向我询问的问题呢,是属于夫妻财产约定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所以您放心,如果对方的没把借来的钱用在夫妻共同生活上的话,是属于对方的个人债务,您不需要为对方清偿债务,相关的法律条文我都帮你收集好了,你可以参考一下,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了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疑惑,可放心的继续向我咨询,我会专业的帮你解答疑惑,并详细分析帮您解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