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自书遗嘱。若在立自书遗嘱之前,没有撤销公证遗嘱,则所立自书遗嘱无效;若在立自书遗嘱之前,已经撤销公证遗嘱,则所立自书遗嘱有效。
2、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3、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从上述条款中,不难看出: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自书遗嘱的效力。在公证遗嘱没有撤销的前提下,后立的自书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