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国法律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条文的具体内容如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36.1
)
单位提出协商
一致
(
36.2
)
劳动者本人提出协商一致的
)
第三十七条
(
37
)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
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
38.1
)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
38.2
)
未及时
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
38.3
)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
38.4
)
用人单
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
(
38.5
)
因《劳动合同法》第
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
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
(
38.6
)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劳
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
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
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
39.1
)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
39.2
)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
规章制度的;
(三)
(
39.3
)
严重失职,
营私舞弊,
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
39.4
)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
用人单位提出,拘不改正的;
(五)
(
39.5
)
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
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
(
39.6
)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
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
40.1
)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
行安排工作的;
(二)
(
40.2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工作的;
(三)
(
40.3
)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
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
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
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
(
41.1
)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
(
41.2
)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
(
41.3
)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
员的;
(四)
(
41.4
)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劳动合
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
(
44.1
)
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
(
44.2
)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
(
44.3
)
劳动者死亡,
或者被人民法院
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
(
44.4
)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
(
44.5
)
用人单位
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
(
44.6
)
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