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文件《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仅针对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重要节假日,实施7座(包括7座)以下小型客车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政策,但不包括元旦、端午节和中秋节。
春节:1月27日0时(除夕)起至2月2日24时(正月初六)止(春节,7天);
清明节:4月2日0时起至4月4日24时止(清明节,3天);
劳动节:4月29日0时起至5月1日24时止(劳动节,3天);
国庆节:10月1日0时起至10月8日24时止(国庆节,8天)。
朋友您好,以上是为您提供节假日免过路费的具体时间,希望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