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因为公共的土地使用引起的纠纷,双方有以下四种途径解决。
1.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居委或者村委等调解组织主持下调解解决。双方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仲裁解决。由土地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人对裁决的自觉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使纠纷得以解决。
4..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