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交付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应当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支付给买房者逾期交房违约金。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房屋的交付时间一定要约定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旦产生逾期交房,充分利用法律的渠道主张自己的权利,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由于商品房的质量关系到生命、财产安全,如果商品房没有经过竣工验收合格或者综合验收合格,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和法定条件,买房者有权拒绝上房,因没有验收合格而引发的逾期交房违约责任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房地产开发企业通知上房时,一定要落实清楚该商品房是否具备了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定的综合验收合格条件。如果没有验收合格,买房者可以拒绝上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因逾期而产生违约责任。
以上是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仲裁的相关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