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拖欠工资劳动法怎么规定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因公司安排工人停工1个月,应当正常支付一个月的薪水。
超出1个月的,支付生活费,通常生活费参照当地最低薪水准则发放。《薪水支付暂行限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由导致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薪水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限定的准则支付劳动者薪水。
超出一个薪水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薪水准则;若劳动者无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限定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