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物业管理培训是定期举办企业经理班、部门经理班、管理员班等物业管理岗位培训;接受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等业务主管部门的委托培训。
条 件 1.参加企业经理班学习的学员必须在物业管理企业任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和三总师。
2.参加部门经理班学习的学员必须在物业管理企业任部门正、副经理和管理处正、副主任。
3.各物业管理企业位持有建设部所发上岗证的人员可以参加管理员班。
无
申请材料 申请表格(须有单位盖章)、单位任职证明(企业经理班、部门经理班)、学历证书。
1.参加企业经理班学习的学员必须有物业管理企业证明,确认学员在企业任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和三总师。
2.参加部门经理班学习的学员必须有物业管理企业证明,确认学员在企业任部门正、副经理和管理处正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