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3.5规定,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的职工,或一个以上器官同时受到损伤时,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评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两项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
根据这个评残原则,假如某某劳动者有五部位受伤,应首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评残,若他左手功能障碍7级,双耳听力7级伤残,全身多处爆炸创口愈合瘢痕8级伤残,胃前壁异物和其他瘢痕内异物九级伤残,右手食指、小指活动功能丧失10级伤残。
根据晋级原则,该劳动者有两个7级,可晋升为6级。
工伤多个伤残等级,根据综合顶级后的级别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