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身份证可以在一定情形下进行异地更换。根据法律规定,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法律依据
《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二条
第
(一)项
(一)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
1、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