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02
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职工月计薪天数21.75天,由(365天-104天)÷12个月所得,104天为所有法定节假日的天数总和。
03
休息日加班,用人单位应该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薪资报酬,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200%加班天数。
04
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应该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薪资报酬,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300%加班天数。
05
在工作日加班,用人单位应该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薪资报酬,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150%加班天数。
06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