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居民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报销项目】: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
一、产检检查费:(限额支付)
1、不满12周终止妊娠:240元;
2、满12周不满16周终止妊娠:360元;
3、满16周不满28周终止妊娠:480元;
4、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或分娩:660元。
二、生育医疗费用:
1、自然分娩:2280元;
2、人工干预分娩:2280元;
3、剖腹产不伴其它手术:2280元;
4、剖腹产伴子宫肌瘤切除术/卵巢囊肿切除术/子宫切除/阑尾切除术:2280元;
5、分娩期出现生育并发症:60%;
6、分娩期合并严重内科疾病:按居民住院比例报销;
7、生育住院期间因特殊情况需要转诊转院分娩:60%。
【备注】:
1、第1项至第4项为定额支付,其余几项按项目付费。
2、按居民住院比例报销请看【2017年天津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
1、引产:一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780元,三级医院960元;
2、人工流产:180元;
3、高危人工流产:360元;
4、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120元;
5、更换宫内节育器:200元;
6、女性节育术:600元;
7、男性节育术:360元;
8、宫内节育器取出伴嵌顿、断裂、变形、异位或绝经期1年以上:60%;
9、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60%;
10、自然流产或药物流产: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