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甲方:
乙方:
一、乙方自愿将个人档案委托甲方保存。
二、乙方存放档案保管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的存档案费 元。
三、合同期满或乙方在合同期内调出,本合同自动解除。
四、甲方服务范围(请在□内打“√”)
□保管乙方档案 □代缴社会保险
□代办退休 □劳动政策咨询
五、在存放档案期间,乙方需要转换单位的凭接收单位证明,甲方给予办理调转手续。
六、应乙方要求为其出具档案材料为依据的有关证明。
七、应乙方要求为其提供就业、就业指导、培训等服务。
八、应乙方要求为其提供退休、养老金申请、调资、年审等相关手续。
甲方的责任:
1. 寄存期间因乙方原因提出转档,甲方不退还寄存费。
2. 甲方以每月10元来收取管理费。
3. 存放档案期间如档案有丢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4. 甲方为寄存档案提供场地,管理人员有权查验存档者的身份证。
乙方的责任:
1. 乙方应按每月10元的标准交付甲方服务费,自合同签字起一次性交清合同期内的全部费用。
2. 本单位职工,凭解除《劳动合同书》时起免费保存3个月,3个月后按规定缴费。
3. 合同期满,乙方应及时办理续订或调转手续,如超出3个月,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档案。
九、本合同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