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正准备从现在的公司离职,但在离职前,老板要我签署保密协议,说是为了保护公司的未来发展,让我严格保守公司的秘密之类的,请问这种离职时的保密协议合理么?

帮助10人 2.5k浏览 匿名 2017-12-07 河北邢台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2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您好!相关特殊岗位,离职时的保密协议是有效的。
    保密协议中的条款,在法律上属竞业禁止条款,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全文
    12 2017-12-07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你好!如果劳动者所从事的工作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应当承担保密义务,可以签订保密协议,并约定劳动者的竞业限制义务。这种离职时的保密协议是合法的。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全文
    8 2017-12-07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97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相关企业特殊岗位离职时的保密协议
一键咨询
  • 沧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4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家口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3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5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6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沧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6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3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4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0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廊坊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沧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2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3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4****20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2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唐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承德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保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6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秦皇岛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廊坊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家口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沧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唐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5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7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4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7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3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唐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5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7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廊坊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5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8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家口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6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7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家庄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0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6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6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家口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廊坊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1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5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沧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邢台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3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邢台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唐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4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0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邢台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7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6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秦皇岛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0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唐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3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家庄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秦皇岛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8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保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邯郸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承德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家庄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2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2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秦皇岛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秦皇岛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沧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2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沧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4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唐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2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邢台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8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邢台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1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廊坊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家口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家庄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廊坊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4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8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1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家庄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7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廊坊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家口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邯郸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家庄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2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1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唐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秦皇岛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连云港135****854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56****963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56****325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特殊工作岗位加班工资怎么算?
特殊工作岗位加班工资=职员的正常薪资×法定加班费计算百分比,具体的加班费的计算方式如下: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10w+浏览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特殊工种岗位津贴规定是怎样
下面是对于特殊工种岗位津贴的规定:特殊工种岗位操作人员在正式报到上岗的第二个月开始享受岗位特殊津贴,但因工作调动、岗位调整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的,自离开原岗位当月起不再享有原岗位特殊津贴。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民营企业有特殊工种吗?
民营企业有特殊工种,且我国对于特殊工种的退休政策有折算的规定,若当事人从事的高温的工种,那按1年折算3个月的连续工龄,若是从事的是有毒工种的时间,按1年折算6个月的连续工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国有企业员工兼职是否允许
[律师回复] 解析:
1、在我国,国营企业的员工是被允许从事兼职活动的。
但是,如果在初次签署的雇佣协议中存在着明文规定的制约条件,又或者公司内部的规范制度也明确规定了禁止兼职的内容,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只要不损害原企业的利益,合法的兼职工作依然是可行的。
2、如果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许可,国有独资企业以及国有独资性质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层人员将无法在其他企业担任兼职职务。
同样地,若未经股东会议或股东大会的批准,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和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层人员也不能在经营同类型业务的其他企业担任兼职职务。
此外,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同时兼任总经理的职位。
同样地,未经股东会议或股东大会的批准,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长也不得同时兼任总经理的职位。
最后,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层人员不得同时兼任监事的职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十五条
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兼职。
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
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20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企业人员受贿罪多少金额够立案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单位受贿罪的立案金额设定如下:
当单位受贿的数额达到或超过10万元时,便可进行立案调查;
然而,若单位受贿数额未达10万元,但是通过故意刁难、威胁、要挟等方式给其他特定单位或者个体带来严重不良影响,甚至于毫不顾忌地强行索取不当财产,又或者导致国家或者社会公共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下,同样可以进行立案调查。
至于量刑方面,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在经济活动中,如果存在在账外暗中收取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并且涉嫌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应当予以立案侦查,并对涉案人员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
1.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受贿数额虽未达10万元,但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1w人正在咨询
企业改制后特殊工种算吗?
一般来说,特殊工种是针对国企的,如果企业改制后,成为股份制企业或者私营企业,特殊工种是没有相关待遇的。也就是说经过改制后的企业,在里面工作的特殊工种将和普通工种一样,按照正常年龄退休。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下坡车与上坡车在弯道相撞何划分责任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下坡车辆应礼让上坡车辆,因此当上坡车辆与下坡车辆发生碰撞时,一般将由下坡车辆承担主要责任,而上坡车道则需负担次要责任。
然而,这一观点仅供参考,实际责任的划分仍需依据交警部门的裁定为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于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影响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归属。
具体而言,
(一)若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导致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该方当事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二)若因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过失共同导致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则需根据他们各自的行为对于事故发生的影响及其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若各方当事人均未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过失,且该事故被认定为交通意外事故,那么各方当事人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但是,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中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了道路交通事故,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将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此外,当事人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将承担全部责任:
(一)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离现场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了逃避法律责任的追究,当事人选择弃车逃逸或者潜逃藏匿的,如果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存在过错,可以适当减轻其责任,但同时如果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存在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则不应减轻其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35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特殊侵权责任的特殊性有哪些?
特殊侵权责任的特殊性有:归责原则特殊、责任构成特殊、举证责任特殊、责任形态特殊等,对于特殊侵权的具体情况是可以根据侵权行为的实际情况,并依据上述不同的特殊性来认定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民营企业行贿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贿金额达到3万元以上便被视为“数额较大”,这其中,如果行贿金额介于1万元至3万元之间,且同时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就会被判定为犯罪行为,需要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及相应的罚金惩罚:
1.向超过3名人员行贿;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
3.通过行贿手段谋求职务升迁或岗位调动;
4.向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监督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以实现非法目的;
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对司法公正产生不良影响;
6.造成的经济损失金额在50万元以上但不足100万元。
若行贿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但不足500万元,则被视为“情节严重”,需接受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的罚金。
在此基础上,如果还存在上述第一项至第五项所列的任意一种情况,那么刑罚将会更加严厉。
此外,如果为了谋取不当利益而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导致经济损失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但不足500万元,也会被认定为“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最后,如果行贿金额高达500万元及以上,或者行贿金额在250万元以上但不足500万元,并且同时存在上述第一项至第五项所列的任意一种情况,那么就会被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需要接受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惩罚。
同样地,如果为了谋取不当利益而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导致经济损失金额在500万元以上,那么就会被认定为“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行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企业经营模式有哪几种
[律师回复] 解析:
1.生产代工模式。
本类型企业扮演产业链中下游企业的主要供应商角色,依据客户提出的特定订单,为其打造优质的加工产品。
该模式将企业自主研发并制造的产品,以其它知名企业的名义在市场上进行营销与销售。
2.设计+销售模式。
此种类型的企业并不主导或参与任何生产环节的执行,纯粹专注于设计和销售领域。
企业致力于满足市场上消费群体的多样化需求,提供极具创新性且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及服务。
随后,企业会寻求合适的生产代工厂家来完成最后的成品制造环节。
此模式要求企业具备卓越的设计实力以及优秀的销售团队,同时必须拥有属于自身的知名品牌影响力。
3.生产+销售模式。
此模式的企业涉足生产和销售两个环节,在产业链的关键节点上发挥重要作用。
此类模式的特点在于,这类企业通常具备一定的新产品研发能力和自有品牌声誉。
4.设计+生产+销售模式。
这种经营模式涵盖了产业链多个关键环节,堪称较为全面的运营方式。
采用这种模式的企业须具备较强的新产品创新开发能力和先进技术储备,以便更好地满足消费者不断变化的需求。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