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刑事案件的律师费的收取标准是多少?问题解答如下, 南京市以及江苏省范围内,刑事案件收费规定如下:
1、担任刑事自诉案件辩护人、代理人,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刑事案件收费一审标准收费。即
(一)侦查阶段 1000-8000元
(二)审查阶段 1500-10000元
(三)一审阶段 3000-0元
2、代理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按照标准酌减收费。
3、单独代理第二审、死刑复核、审判监督及特别程序案件的按照一审收费标准收费。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
4、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数个罪名或数起犯罪事实,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