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合同法》一百一十四条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在赋予当事人以约定违约金自由的同时,又规定了当事人得就违约金数额主张调整,但法院不能主动进行调整。但特殊情况下,如一方在缺席审理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法律授予的职权,同时考虑到公平原则的实现,可以对违约金偏高或者偏低的情况依法做出调整。”2、合同法最根本一个原则是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条款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合法权益,存在隐瞒事实、利诱、胁迫等前提存在情形,法院应最大限度尊重缔约双方意思表示,确认合同效力。3、违约金计算方面,1999年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参照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4月30日发布的银发〔1996〕156号《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目前,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2000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的批复》将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8号批复中“参照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4月30日发布的银发〔1996〕156号《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目前,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的内容删除。此后,最高人民法院再未有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的相关规定,按照目前利率状况,每日万分之五并未超出国家标准,故此开发商此违约金计算不违法,但基于开发商违约,只按照每日万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在购房者违约开发商主张赔偿是,可以以违法权利对等,公平原则请求法院予以调整。4、根据你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合同条款约定价格为基准计算违约金,没有约定将贷款利息计算在内,则开发商不能以此进行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