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出现了因交通事故而选择逃避责任的行为时,针对不同的情节,将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加以妥善处理:首先是对于那些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选择逃避,但尚未达到犯罪标准的肇事者,他们将被公安机关处以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同时有可能被处以15天以内的行政拘留。
接下来是对于已经造成了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但未逃离现场的肇事者,他们将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且由公安机关吊销其机动车辆驾驶证。
然而,如果同一个肇事者在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涉嫌刑事犯罪并企图逃避罪责的话,他将面临更为严重的惩罚——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因为肇事者的逃跑导致他人死亡,那么等待他的将是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以及公安机关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该种机动车驾驶证。
最后,想强调的是,如果肇事者在犯下交通事故后能够主动向警方进行自首,那么他们将有机会获得较轻或酌情减免的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