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立案之后的开庭时间安排,应当依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配置。
但请放心,人民法院将会自立案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向被告人递送起诉书副本;同时,被告人也有权利,并且必须于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在这一过程中,答辩状需要详细记载被告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种族、职业、就职单位、居住地以及通信方式。
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记载其名称、注册地点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通信方式等等。
当人民法院接收到答辩状时,他们会马上将该副本递交给原告方。
如果被告人未能按时提交答辩状,人民法院仍然有权利进行审理,并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