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在就医过程中遭遇了医疗失误或差错,表明医疗机构处理问题的态度和方法可能存在尚未得到充分重视的不足之处。
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作为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的领导机关,担负着全国医院投诉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指引的职责;而县级及地市级以上级别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则要对其所在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医院投诉管理工作承担相应的监管和指导职能。
在不幸发生医疗事故后,关于赔偿等方面的纠纷,我们鼓励并支持医患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分歧;当然,如果个别当事人由于种种原因,不愿意选择妥协或是在谈判过程中未能达成一致,他们依然享有权利向相关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调解申请;同时,他们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发起关于医疗责任事项的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