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医疗过失行为投诉医院去哪个部门?
对医疗过失行为,可以到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二、医疗过失的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
医疗过失的损害赔偿标准不是固定的,主要和以下因素有关: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事实上,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主要是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的,而且,是否存在医疗过失也不是以患者的口头之词为准的患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后,如果有必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自然会委托专业的鉴定组织做鉴定,有医疗过失行为的,才能追究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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