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贵司的新设立申请,我们恳请您提供如下所需资料以便顺利办理相关手续:
首先是《设立登记申请书》,接着是由全体股东或董事会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出具的相关证明信件,然后是根据公司需求拟定的《公司章程》文本,接下来则是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书以及其所必备的身份证,此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还可能有其他规定要求提交的补充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