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拖欠农民工薪酬事宜的诉讼可提交至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相关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在今日所倡导的城乡建设逐步融为一体的大环境下,部分人仍然以非公正、含有偏见的眼光审视着农民工群体。
然而须要明确指出的是,农民工同样属于普通劳动者行列,他们与其他被欠薪者的受案情况并无二致,基于此,对于农民工群体而言,拖欠薪酬问题的管辖权审判机构同样是统一的;
同时,广大农民工还可以通过申请法律援助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