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人社部与财政部联手发布了重磅文件——《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自2017年开始逐步推进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问题,到了年末时更将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至满足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哦!这意味着我们的医保卡可以在异地畅快地使用啦!
此外,本次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成功上线,如同点燃的火把,宣布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已经步入了全新的阶段。
政策落地,系统开发完成,现在我们已经正式迈向落实政策,部省对接以及经办试运营的新征程。
这无疑为我们提供了更好的保障,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便捷无忧!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