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决定是否辞退员工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律要求。
首要原则是,无论是正式员工还是试用期内的员工,若决定予以辞退,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到本人;
然而,对于严峻违反公司现行规章制度且对公司产生了实质性经济损失的员工,虽然无需提前通知,但是在正式决定后应立即着手办理相关辞退手续。
同时,用人单位必须在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时,向其提供明确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并且,在此之后的十五个工作日之内,需要及时妥善地将员工的档案及社保关系进行转接处理,确保各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