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复议前置的情形哪些

3.7w浏览 匿名 2024-03-17 河北承德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解析:
    1.对于国务院各部委或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若您对此持有异议,您应向实施此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各部委或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如果您对上述申请产生的复议结果表示不满,您有权利选择向普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然,您还可以向国务院递交申请,请求国务院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进行裁断并作出最终的裁定。
    2.第二条规定是,如任何公民、法人或是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到他们早已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和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那么首先他们应该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的请求;然而,如果他们对行政机关做出的复议决定仍感不服,他们则有资格采取进一步行动,即向各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第三条规定指出,当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与税务机关在纳税方面产生争议时,他们有责任先按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解缴所有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适当的担保,之后才能根据法律法规向上级领导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此处指行政机关的确权决定),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全文
    3 昨天09:51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57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复议前置的情形哪些
一键咨询
  • 邯郸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6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5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1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廊坊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2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7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唐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沧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4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3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7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2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4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保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唐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沧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8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1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承德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0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秦皇岛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邯郸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8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邯郸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承德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7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4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家口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承德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保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沧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邢台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5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保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保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唐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沧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4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邯郸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7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6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2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4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6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3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0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承德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8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家庄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4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家庄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廊坊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0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3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沧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家庄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家口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5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沧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唐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5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4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沧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廊坊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2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4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1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邯郸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2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0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家庄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8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邢台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6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家口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8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唐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廊坊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沧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唐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保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3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2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5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1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3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5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沧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3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4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秦皇岛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廊坊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邯郸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0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唐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秦皇岛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保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秦皇岛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5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沭阳156****108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1****236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80****680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复议前置的情形有哪些?
1、对不服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先向其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应当缴纳税款,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w+浏览
行政类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行政复议前置有哪些情形?
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包括,对国务院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公民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自然资源的使用权的可以申请行政仿佛已,纳税人发生争议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形。
10w+浏览
行政类
西安多长时间算空置房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在购买新建住宅后,若需进行室内装饰或因其他原因未及时入住该房产达六个月及以上者,便可向指定的物业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以获取该房产作为“空置房”的资格认定。
经审核通过后,便可依据相应收费标准的70%支付物业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六十四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房产赠与协议需要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不动产赠与协议的具体实践中,通常应包含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首先,协议需明确记载赠与人与受赠人的个人身份信息,其中包括姓名、性别、居住地等关键要素;
其次,协议还必须详尽明晰地描述涉及的赠与财产,例如房屋的地理位置、具体面积以及其他附属设施等重要事项;
再者,协议需要规定赠与行为的履行时间、地点及方式等细节问题;
最后,协议还应当明确解决可能出现的争议的途径和方式。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合同的具体内容可由各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但通常情况下,合同应包含以下八个基本条款:
第一,明确合同主体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
第二,明确合同的标的物;
第三,明确合同标的物的数量;
第四,明确合同标的物的质量标准;
第五,明确合同的价格或报酬;
第六,明确合同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
第七,明确合同的违约责任;
第八,明确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此外,当事人也可以参考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来制定符合自身需求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税收复议前置的情形是什么?
税收复议前置的情形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1款规定,纳税人以及扣缴义务人在和税务机关发生争议的时候,首先需要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决定缴纳税收或者是提供相对应的担保,不服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然后再提出行政诉讼。
10w+浏览
税务类纠纷
劳动关系有几种形式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劳动过程实现的方式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直接参与并实施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以及间接地推动和完成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两种类型。
其中,直接实现劳动过程主要是指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确立了劳动关系之后,通过自己直接组织劳动者投身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形式开展工作;
而间接实现劳动过程则是指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后,采用劳务派遣或者借调等手段,让劳动者为其他单位提供服务从而完成具体的劳动过程。
按劳动关系的具体表现形态来看,又可以细分为常规形式(也就是在通常状况下所呈现出的劳动关系)、停薪留职形式、长期休假形式、待岗形式、下岗形式、提前退休形式、应征入伍形式等等。
再从用人单位的性质角度出发,还可以将劳动关系进一步区分为国有企业劳动关系、集体企业劳动关系、三资企业劳动关系、私营企业劳动关系等多种类型。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w人正在咨询
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有几种?
1、对不服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先向其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应当缴纳税款,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w+浏览
行政类
济宁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1.拆建主体依据相关法规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所有者或者使用者提供的各类补偿款项。
2.其具体内容通常包括:
对房屋进行补偿的费用(又称房屋重置费),用以弥补被拆迁房屋产权所有者所遭受的损失,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折旧程度进行划分档次,并按照每平米的单价进行计算。
3.此外,还包括周转补偿费,这是为了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在临时居住环境下或者自行寻找临时住所时可能遇到的不便,根据临时居住条件进行划分档次,并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每月给予相应的补贴。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425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政复议前置的有几种情形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属于行政复议前置的案件主要有以下几种(1)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案件(2)治安管理处罚案件(3)纳税争议案件(4)工伤保险案件(5 对价格违法的处罚(6)对审计机关的审计决定不服的。
10w+浏览
行政类
安置协议被安置人造假还要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未获得有效批准的人口所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其有效性将面临挑战。
一份合法有效的合同或协议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具备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合同条款所代表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再次,合同内容不得违反任何现行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国家或集体拥有的土地需进行征收时,应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科学的立项评审,并针对所有权人给出适当的安置及迁移损失补偿。
在整个过程中,房屋征收补偿应严格遵守民主决策、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等原则。
具体而言,市、县级人民政府将承担起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关于拆迁补偿的方式,主要包括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两种形式。
其中,货币补偿是指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从而得出一个有据可循且多元化的补偿金额。
在此,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三种法定评估方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72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案外人提出异议房产中止拍卖合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针对特定情形采取具体分析和评估的方法,能够有效地提出异议并发挥其实际效用。
法院仅对确实存在合理理由且值得关注的异议进行裁决,决定暂停执行相关程序。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涉及到房产的拍卖过程时,相关当事人以及利益相关方如果发现执行行为存在违法现象,可以向负责执行该执行事项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形式的异议申请。
在收到当事人及利益相关方所提交的书面异议之后,人民法院需要在15个工作日之内对其进行全面而细致的审查,判断其理由是否充分,若理由成立,则应裁定撤销或纠正原有的执行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
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
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
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五十七条
执行终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