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房产交易合同时效性的确认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合同的签约主体须真实体现出他们的主观意愿和目的表达;
其次,参与房产交易的双方必须具备与之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房产交易合同内容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
最后,还需满足法定的其他生效条件。
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签订房产交易合同时,可选择采用要约、承诺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选择其他合法有效的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