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并经双方协商,可解除劳动合同。
2.以下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立即解雇:
(1)试用期不足;
(2)严重违规或违法;
(3)严重渎职、贪污导致公司经济损失;
(4)犯罪或被指控犯罪。
3.若出现以下现象,用人单位需事先通知员工并赔偿款:
(1)患重病或受伤导致无法继续工作;
(2)无法胜任现有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亦然;
(3)劳动合同基础条件发生重大改变,双方协商无果。
未提前告知者,需偿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均工资。
4.如公司身处危机重组或经营困顿期,须提前30天告知工会和员工,听取意见,同时向劳动部门报告,方可实施裁员计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