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起诉不去开庭的后果,可以分为原告和被告两种情况来讨论。
对于原告:
如果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即原告因为某件事情向法院起诉,法院发传票让其出庭,但是原告既没有正当理由,又拒绝出庭,则法院就可以按撤诉处理。1
对于被告:
在民事案件中,被告并未强制一定要出庭。被告不出庭的话,法院是可以作缺席审理的,并不影响审判程序的推进。只不过,如果不去开庭的话,就是放弃了应诉的答辩的权利。被诉后如果没有去开庭,要是对方主张本金不对,那么就有可能因为没有去答辩而吃亏。这时候能去开庭的建议去开庭,如果由于其他原因去不了的话,可以写一个书面的答辩状,同时有相关证据材料的话,一起邮寄给法院。
总的来说,无论原告还是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后应尽量出庭应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确实无法出庭,也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