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无证驾驶电动摩托车(电摩)这一现象,我们为您提供以下处理方式的参考: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未取得有效摩托车驾照而擅自驾车上路者,应当受到最高不超过二千元人民币以及可能并处的十五天以下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
值得特别提醒的是,若所驾驶的电动摩托车鉴于其性能特征超出了非机动车范畴,那么将会遵循机动车相关法规及条例进行更为严格的惩处。
尤其对于轻便型电动摩托车驾驶员而言,他/她在面临上述处罚之外,还有可能额外承担高达五百元人民币的罚金及十五天行政拘留等更为严重的法律责任。
为了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请务必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合法获取相应摩托车驾照后再行驾驶。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