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全国范围内,住房公积金已经被视作为购房贷款的有效工具。
进一步地,已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员,在购置、建筑、改造、大修自身居住用房时,皆可向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缓解资金压力。
关于此项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该从接收到完整材料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贷款或不批贷款的正式决策,并以书面形式将结果告知借款人。
一旦获得批准,便会由委托银行负责处理后续的贷款手续。
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所可能面临的风险,必须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承担和负责。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