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工程抵款房”与“商品房”之间的差异性,应注意到“工程抵款房”,即被称为“工抵房”,指代的是作为工程价款的替代物的房产项目。
这类房产在解除抵押后,将视同为普通住宅没有特殊限制。
而相较之下,所谓的“商品房”则是经过政府部门的批准以及开发商从政府部门租赁及开发的房产项目。
当这些房产顺利完工之后,便可直接进行出售或者出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