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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的内容

4.3w浏览 匿名 2024-03-23 甘肃甘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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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 征地拆迁律师团
    征地拆迁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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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宅基地中的三种权益涵盖了所有权、承包权以及经营权。在此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中,“三权分置”这一政策背后蕴藏着的更深层含义在于,它进一步明确了宅基地的所有权及其使用权,同时也保留了农家人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
    值得强调的是,无论是宅基地还是自留地、自留山,它们都是农民集体所有的财富。
    然而,尽管宅基地的确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其所有权仍旧归属于国家,而农民则拥有使用权。
    至于宅基地能否被继承这个问题,实际上是回答不了的。
    在遇到有关宅基地的纠纷时,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来妥善解决:当农户之间因为宅基地的归属出现争议的时候,各方当事人都应该抱着尊重历史、互相礼让的态度来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并通过协商来达成共识;倘若协商无果,当事人所在的任意一方或者多方,均有权将此争议提交至当地乡镇(镇政府或是土地管理所等相关机构)进行处理申请;若是这样仍然无法得到处理,农户们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的县政府或国土资源局进行申请;若能够满足相应的条件,他们也可以被指定为受理单位甚至直接进行受理。在这之后,受理单位就会对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进行先行调解;如果经过调解仍未能化解矛盾,受理部门将会据此做出处理决定。
    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的那一刻起,当事人如若感到不满意,便有权于15日内在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亦可以选择在处理结果公布后的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全文
    5 昨天12:04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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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及经营权这三项权利,它们都至关重要。
    其中,农村宅基地的“三权分置”概念,具体是指宅基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农户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资格权。
    值得一提的是,宅基地与自留地、自留山一样,均为农民集体所有。
    然而,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明确归属国家,村民仅拥有使用权;
    同时需注意的是,宅基地不可作为遗产继承。
    在此基础上,当面临宅基地纷争时,以下几种途径或许能帮助您顺利解决问题:
    首先,农户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本着友好互让的原则,积极商讨解决方案;
    其次,若经过充分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当事人任意一方或者双方皆有权将此问题提交给当地乡(镇)政府或是土地管理所等相关受理机构进行处理;
    第三,若乡镇无法受理上述问题,当事人则可径直向县级政府或者国土资源局进行申请,如若符合受理条件,便可指定受理单位或直接由相关部门负责受理;
    第四,针对受理机关已经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案件,可以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受理机关便会作出正式的处理决定;
    最后,若当事人对处理决定持不同意见并对此感到不满,他们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书后的十五日之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提出复议申请,或者选择在三十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全文
    9 昨天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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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新政策三权分置如何
“三权分置”是指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体系中的集体所有权,是指农村集体组织依法对宅基地拥有占有权、管理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权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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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危险驾驶罪有什么禁止令内容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危险驾驶罪的法律条款明确指出,根据犯罪情节加重处理的范围包括:
(1)若该犯罪行为已经造成了严重的交通事故,且被判定为全责或主责方,亦或是在酿成交通事故之后选择逃离现场,尚未构成更严重的犯罪行为;
(2)若血液中酒精浓度高达每百毫升200毫克及以上;
(3)在高速公路以及城市快速公路上进行驾驶活动;
(4)驾驶载客运营机动车;
(5)存在严重的超员、超载或超速驾驶行为,同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变造的机动车牌照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进行的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进行的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行为;
(7)曾经因为酒后驾驶机动车而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
(8)其他可能需要加重处罚的情形。
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如果其以暴力、威胁手段阻碍公安机关依法进行的检查,并且还构成了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行为,则应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处罚。
在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判处罚金时,必须切实保护被告的诉讼权益,确保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完成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以采取拘留或者取保候审措施。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是被告无法提供保证人,也未缴纳保证金的,可以采用监视居住方式。对于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被告,情节严重者,可以依法逮捕。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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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宅基地政策内容是什么?
宅基地政策内容是明确的规定了需要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并且鼓励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的住宅,通过自主的经营或者是合作经营等多种的方式,发展农家乐或者是乡村旅游等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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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工资基数和实际工资是否应该一致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司法领域,无论涉及到社会保障金(即社保)缴纳还是住房公积金缴纳,其缴费基数皆需依据员工的工资总额进行确定。
然而,员工的工资总额并非实际发放的薪资,亦非每月所称的应发工资,而是涵盖各类津贴补贴、加班费用以及年终奖等所有薪酬项目后的总和。通常情况下,缴费基数应与工资总额的平均值相等。换言之,每月实际发放的工资往往高于每月应发工资。因此,实发工资与公积金缴费基数存在差异实属常见现象。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社保及公积金缴费基数必须与实发工资总额保持一致,无论是过高或过低都属于违法行为。的确,部分违规企业为节约用工成本,会采取降低缴费基数的方式,从而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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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一户多宅基地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农村一户多宅基地问题,国内采取何种措施进行治理:政府具有全权依法收回多余宅基地的权力;对于采用非法途径获取的宅基地,相关部门有权对当事人进行严厉惩罚,包括处以罚款等。
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农村居民每户仅能合法持有一处宅基地,超出此范围的宅基地将不受法律保护。
然而,若因继承房屋而获得多处宅基地,则可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并发放证书。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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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所有权三权分置是指哪三权
土地宅基地的三权是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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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老人签拆迁合同过世安置房如何继承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存在遗属,则按照遗属进行财产分配;
如若无遗属,则父母、子女及配偶均具有第一继承权,其对应份额应依据实际人数均分。在实施财产分配过程中,需重点把握如下几种情形:
首先,如果各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水平以及为被继承人履行的义务方面大致相同,那么他们所应获得的遗产比例应当保持均衡等分;
其次,对于那些生活状况较为困窘且缺乏劳动力的继承人,例如未成年人或是丧失劳动能力者,以及那些对被继承人提供了主要照顾或者与其共同生活的人,可以适当增加他们的遗产份额;
最后,对于那些具备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却未尽到抚养责任的继承人,在进行遗产分配时,应当采取不分或者少分的方式。
然而,对于那些尽管抚养能力较弱、抚养条件较差但仍尽力照顾被继承人的,或者是没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仅不应对其减少遗产分配,反而应当适度地给予更多的遗产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公司调休规定三个月内用完这样规定合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调休制度的全面取消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当企业在休息日强制安排员工进行工作,却无法提供相应的补充休息机会时,应向员工支付高于其正常工作时间内所获得的工资水平的薪酬,即至少为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加班行为主要可划分为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加班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等三类。
其中,延长工作时间是指在同一工作日的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此时企业需按照员工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作为加班费予以支付;休息日加班则需要按照员工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加班费用;
至于法定节假日加班,企业更须按照员工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费用。
然而,仅有休息日加班这一情况下,企业才有权选择不支付加班费用,而是通过调休来弥补员工的损失。若企业不分具体加班类型,一律以调休方式处理,并要求员工在年底前全部使用完毕,无疑是对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公然违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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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三权分置与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有何区别?
“三权分置”思想是指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三权分置”下,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既存在整体效用,又有各自功能。从当前实际出发,实施“三权分置”的重点是放活经营权,核心要义就是明晰赋予经营权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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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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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农村宅基地政策内容是什么?
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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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处宅基地合并盖了一座房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每个农村家庭仅能享有一处宅基地使用权。具体而言,若出现一户存在多处宅基地的情况,其在土地确权流程中将会受到特殊待遇。但需注意,只有在具备合法理由且经过审批后,方可将多处宅基地进行合并确权;反之,则仅可对其中一处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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