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若员工及其配偶在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过程中,双方都能严格地、持续且稳定地缴纳住房公积金至少1年(包含1年),那么该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将提升至30万元;反之,如仅有一方能连续稳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达1年以上,那么该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将相应限制为20万元。
(二)至于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只要双方能够确保按时且连续地缴纳住房公积金达到1年以上(同样包含1年),那他们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也可提高到20万元。
如果只涉及到一位职工(包括单身者)按时且连续地缴纳住房公积金,累积年限超出1年,那么该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为15万元。
而针对每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实际额度,我们将会依据借款职工或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进行计算,最大期限不超过10倍。
在特殊情况下,如果职工某一方能够稳定并足额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至少1年(包含1年),同时根据其缴存余额的倍数来计算,所能贷取的公积金金额在10万元以下,那么在遵循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以适当放宽至10万元。
另外,若职工夫妇双方都能稳定并足额地缴纳公积金长达1年以上(同样包含1年),并且根据他们各自缴存余额的倍数来计算,所能贷取的公积金金额在15万元以下,那么同样在遵守规定的基础之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可以放宽至上浮至15万元。
至此,我们将不再接受以购买单套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包含144平方米)的住宅为目的、并要求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的贷款请求。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四、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