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个人收入所得额度分级计算的个税税率制度如下所示:
首先,当每月总收入在未超出1500元以及未达到1455元的范围内,其适用的税率为3%;
然而,若每月总收入介于1500元与4500元之间,或者在1455元与4155元之间,其适用的税率则为10%。
其次,当每月总收入在4500元至9000元之间,或者在4155元至7755元之间,其适用的税率是20%。
接着,当每月总收入在9000元至35000元之间,或者在7755元至27255元之间,其适用的税率是25%。
另外,当每月总收入在35000元至55000元之间,或者在27255元至41255元之间,其适用的税率是30%。
最后,当每月总收入在55000元至80000元之间,或者在41255元至57505元之间,其适用的税率是35%;而对于每月总收入超过80000元,且大于57505元的情况,其适用的税率为4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