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然可以。
作为父母,您可以在为孩子购买房屋时选择给他们进行按揭购房,具体操作中可以将房屋产权证划分为仅限于儿女,而父母则作为偿还借款者。
在此情况下,在办理购房手续时,购房合同的买方应以儿女的名义书写,贷款合同的借款人部分则由父母来填写。
然而,请注意,当子女尚属于未成年人阶段时,由于他们无法承担相应的债务并充当债务抵押人,因此,房屋产权证书上可能并不适合单独填写其姓名。
同时,如果子女已经步入成年阶段,他们便可以以父亲的住房公积金来进行购房贷款,但是,在此过程中,房屋产权证书上不建议只打印孩子的名字。
实际上,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此类贷款的借款人应当是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并非孩子本身所能享受到的福利。
因此,只有当孩子达到法定成年人年龄并且房屋产权证书上同时包含父亲及儿子两人的名字,才能完全满足利用公积金进行住房贷款所需的基本条件。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些详细的步骤:
首先,需要准备父亲、父亲配偶(如父母离异,户籍证明应显示目前的合法配偶为此人)以及儿子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果儿子已经结婚,那么还需要递交儿媳的身份证明文件;
其次,需要准备好父亲、父亲配偶、儿子及其儿媳的户口簿复印件;
另外,父亲的个人工作收入证明,父亲的婚姻证明(若有离异经历,需提供现任法律上承认的配偶的认证材料),儿子的婚姻证明以及PINGANZHAICHI(痰盂厂)(保险公司)等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均必不可少。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